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作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以其存在主义思想深刻影响了现代哲学、文学及社会思潮。他的存在主义思想的核心在于对存在和本质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思考,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著名观点,这一观点打破了传统的本质主义哲学,使得人类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
存在先于本质的基本概念
“存在先于本质”(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是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一书中首次提出的,这一命题的基本含义是:人的存在是先于本质而存在的,即人首先作为一种纯粹的主观性而存在,然后才有本质、特征等。这一观点挑战了传统哲学中的“本质先于存在”的观念,强调了人的主观性和自由选择的重要性。
在萨特看来,人与物不同,事物或器具的特质可以被预先确定,它们的本质先于其存在。比如一把椅子的本质就是供人坐的,这种本质在其被制造出来之前就已经被确定了。然而,人的存在则表现为种种可能性,经领会、筹划、选择获得本身的规定性。萨特认为,人最初只是作为一种纯粹的主观性而存在,人的本质、各种特征都是后来由主观性自行选择和造就的。因此,世间并无人类本性,因为世间并无设定人类本性的上帝。人,不外是由自己造成的东西。
萨特对存在与本质的区分
萨特将存在区分为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两种。所谓“自在的存在”,是指超出意识之外的东西,相当于一般所说的事物和人的未知之根源与本质,这种本质是“超现象的”,掩蔽在深处的东西。它永远、绝对地存在,但却是偶然的,没有必然性,无法真正认识。所谓“自为的存在”就是指人的主观意识。它是真正的存在,同时却又是一种虚无。因为它是自由的,不确定的。它永远不是什么东西,它总要成为什么东西。
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在性质上是相对立的,但二者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自为的存在不能离开自在独立地存在,没有自在的自为将流于抽象,就像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一样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在的在仅仅是“在”,至于是什么,这是自为或意识所赋予的。如果没有自为的出现,自在就只是一种毫无意义、毫无价值、本身不含有任何区别的浑然一体的东西。自在只有依赖人的意识才能得以说明,才能成为有意义的真实性的存在。
存在先于本质的内涵
萨特认为,人的存在是一种特定状态,人的生存状态展现出来的是,首先有人,人遭逢自己,在世界中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开始人一无所有,只在后来他才成为某种东西。他不仅是自己设想的人,而且是他志愿成为的人。人们无法以固定的现成的人性说明人的行动,人获得本质的过程不外是自我设计、自我造就的过程,人就是他一系列行动的总和,他实现自己有多少,他就有多少存在。
这一原则意味着主观性和自由是研究人的存在的出发点,强调个人在世界上的独特地位及自决能力。萨特指出,不存在设定人性范本的上帝,也不存在古典哲学倡导的普遍人性。每个人都是通过自己的行动和选择来塑造自己的本质,因此,人的存在是自由的,是不受任何先验本质束缚的。
存在先于本质的意义
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赋予了人类生活深刻的意义。它强调了人的主观性和自由选择的权利,认为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和选择来创造自己的本质,这种自我创造的过程是一种不断的变化和成长。这种观念打破了传统的宿命论和决定论,鼓励人们积极面对生活,通过自由选择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这一观点也带来了责任。萨特认为,既然人是自由的,那么他就必须对自己的选择和行动负责。这种责任不仅限于个人,还涉及到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萨特提出,“他人即地狱”,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满了冲突和矛盾,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他人的限制或威胁。因此,个体在自由选择的同时,也必须考虑自己的行为对他人产生的影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不仅为理解个人存在和自我实现提供了框架,也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提醒我们,虽然生活充满选择和责任,但我们始终有能力通过选择创造自己的人生,并对我们的行动和选择承担全部责任。这种思想鼓励我们拥抱自由,勇敢面对生活的挑战,通过不断的自我创造和成长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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